職官名稱
延建邵道
職官異名 福建延建邵道;分巡延建邵道;分巡延建邵等處兵備道
品級 正四品
職掌 職掌 | 參考文獻 | 各掌分守、分巡,及河、糧、鹽、茶,或兼水利、驛傳,或兼關務、屯田;並佐藩、臬覈官吏,課農桑,興賢能,勵風俗,簡軍實,固封守,以帥所屬而廉察其政治。 | 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6,頁3355 | (乾隆四十四年)延平、建甯、邵武三府屬驛務。令延建邵道管理。 | 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卷703,第08冊,頁754 | (咸豐)七年議准。福建延建邵道加兵備銜。作為分巡延建邵等處兵備道。 | 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卷25,第01冊,頁321 |
設置詳情 中曆 | 西曆 | 上級職官 | 沿革說明 | 轄區 | 治所 | 參考文獻 | 康熙9年-宣統3年 | 1670-1911 | 福建按察使 | 康熙九年四月丁亥(1670.5.19)置延建邵道,領延平、建寧、邵武三府,治延平府。至清末,延建邵道仍領府三,治延平府。 | 延平府;建寧府;邵武府 | 延平府 | 清代政區沿革綜表,頁167 |
參考文獻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, 077121號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,頁217-218 清代地方官制考,頁89-90、92
更新日期 2012/09/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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